5千瓩用電大戶   桃園再生能源裝設率僅一成多

【記者徐乃義 /桃園報導】

在一片缺電聲中,執政黨希望2025年廢核家園,去年桃園市自訂「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」,規定用電超過5,000千瓦的用電大戶,需自備10%再生能源,至今裝設率僅一成多,面對經濟部將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,未來800瓩以上廠家就須自備10%再生能源,未來發展令人擔心。

桃市經發局指出,過去中央未針對用電大戶規定要自備一定比例再生能源,由各縣市自訂,桃園市去年自訂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,以5,000瓩用電大戶為優先政策對象,要求自備10%再生能源,符合資格者約102家,包含汽車製造廠等大廠,高鐵桃園站與桃園機場捷運場站也在內。

桃園經發局公用事業科長江信潔說,該條例上路後,經發局邀集百餘家業者開過2場說明會,並持續追蹤裝設再生能源進度,目前有15家業者完成,多採裝設光電屋頂方式進行,不過用電大戶裝設再生能源比例不高,確實有些困難待克服。

桃園再生能源裝設率僅一成多,可能去年條例要求3年內完成裝設,多數業者可能仍在評估,有些案場大,要設光電屋頂就要先投入成本至少一、兩千萬元,另有些工廠屋頂不適合或面積不足,無法達成10%再生能源要求,再加上若沒能達成,並無罰則。

桃市府針對用電大戶裝設10%再生能源,採三階段,目前以5,000瓩用電大戶為第一階段,原定第一階段有半數業者達成,再進入第二階段2,000瓩用電大戶,第三階段才是800瓩用電大戶;經發局指出,若中央確定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,將配合規定辦理,協助800瓩用電大戶裝設再生能源。◇

延伸閱讀
取消